隨著信用卡的普及,利用POS機套現的事情時有發(fā)生,有時其甚至成為犯罪嫌疑人非法獲利的一種手段。近日,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(qū)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了一起利用pos機為他人非法套現,涉嫌非法經營的案件。
犯罪嫌疑人熊某利用其開辦的建材店申辦了兩臺POS機,幫助別人非法套現,從中賺取手續(xù)費。犯罪嫌疑人張某等人(另案處理)利用熊某的這兩臺POS機盜刷他人信用卡,從中非法獲利三百多萬元,熊某從中獲利十余萬元。受害人報案后,公安碑林分局民警經過認真?zhèn)刹楹髮⒎缸锵右扇诵苣匙カ@。熊某被抓獲后,稱自己因為有債務在身,又沒有其他經濟來源,在朋友的介紹下,開始幫別人非法套現,他自以為這是一種快速發(fā)家的“好門路”,熟不知其行為已觸犯了刑法。近日,西安市碑林區(qū)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,將犯罪嫌疑人熊某批準逮捕。
檢察官提示,使用POS機非法套現并不是一種“違規(guī)不違法”的行為,廣大可以申辦POS的商家,不要為了賺取一些手續(xù)費,經營起這種“輕松”的生意,把自己推上犯罪的道路,從而害人害己。